夫 物之所以生,功之所以成,必生乎無形,由乎無名。無形無名者,萬物之宗也。不溫不涼,不宮不商。聽之不可得而聞,視之不可得而彰,體之不可得而知,味之不 可得而嘗。故其為物也則混成,為象也則無形,為音也則希聲,為味也則無呈。故能為物品之宗主,苞通天地,靡使不經也。若溫也則不能涼矣,宮也則不能商矣。 形必有所分,聲必有所屬。故象而形者,非大象也;音而聲者,非大音也。然則,四象不形,則大象無以暢;五音不聲,則大音無以至。四象形而物無所主焉,則大 象暢矣;五音聲而心無所適焉,則大音至矣。故執大象則天下往,用大音則風俗移也。無形暢,天下雖往,往而不能釋也;希聲至,風俗雖移,移而不能辯也。是故 天生五物,無物為用。聖行五教,不言為化。是以「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」也。五物之母,不炎不寒,不柔不剛;五教之母,不皦不昧,不恩不傷。雖 古今不同,時移俗易,此不變也,所謂「自古及今,其名不去」者也。天不以此,則物不生,治不以此,則功不成。故古今通,終始同;執古可以御今,證今可以知 古始;此所謂「常」者也。無皦昧之狀,溫涼之象,故「知常曰明」也。物生功成,莫不由乎此,故「以閱眾甫」也。

夫奔電之疾猶不足以一時周,御風之行猶不足以一息期。善速在不疾,善至在不行。 故可道之盛,未足以官天地;有形之極,未足以府萬物。是故歎之者不能盡乎斯美,詠之者不能暢乎斯弘。名之不能當,稱之不能既。名必有所分,稱必有所由。有 分則有不兼,有由則有不盡;不兼則大殊其真,不盡則不可以名;此可演而明也。夫「道」也者,取乎萬物之所由也;「玄」也者,取乎幽冥之所出也;「深」也 者,取乎探賾而不可究也;「大」也者,取乎彌綸而不可極也;「遠」也者,取乎綿邈而不可及也;「微」也者,取乎幽微而不可覩也。然則,「道」、「玄」、 「深」、「大」、「微」、「遠」之言,各有其義,未盡其極者也。然彌綸無極,不可名細;微妙無形,不可名大。是以篇云:「字之曰道」,「謂之曰玄」,而不 名也。然則,言之者失其常,名之者失其真,為之者則敗其性,執之者則失其原矣。是以聖人不以言為主,則不違其常;不以名為常,則不離其真;不以為為事,則 不敗其性;不以執為制,則不失其原矣。然則,老子之文,欲辯而詰者,則失其旨也;欲名而責者,則違其義也。故其大歸也,論太始之原以名自然之性,演幽冥之 極以定惑罔之謎。因而不為,損而不施;崇本以息末,守母以存子;賤夫巧術,為在未有;無責於人,必求諸己;此其大要也。而法者尚乎齊同,而刑以檢之。名者 尚乎定真,而言以正之。儒者尚乎全愛,而譽以進之。墨者尚乎儉嗇,而矯以立之。雜者尚乎眾美,而總以行之。夫刑以檢物,巧偽必生;名以定物,理恕必失;譽 以進物,爭尚必起;矯以立物,乖違必作;雜以行物,穢亂必興。斯皆用其子而棄其母。物失所載,未足守也。然致同塗異,至和趣乖,而學者惑其所致,迷其所 趣。觀其齊同,則謂之法;覩其定真,則謂之名;察其純愛,則謂之儒;鑒其儉嗇,則謂之墨;見其不係,則謂之雜。隨其所鑒而正名焉,順其所好而執意焉。故使 有紛紜憒錯之論,殊趣辯析之爭,蓋由斯矣。又其為文也,舉終以證始,本始以進終;開而弗達,倒而弗牽。尋而後既其義,推而後盡其理。善發事始以首其論,明 夫會歸以終其文。故使同趣而感發[於事](1)者,莫不美其興言之始,因而演焉;異旨而獨構者,莫不說其會歸之徵,以為證焉。夫途雖殊,必同其歸;慮雖 百,必均其致。而舉夫歸致以明至理,故使觸類而思者,莫不欣其思之所應,以為得其義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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